曾良红律师,女,汉族,中共党员,1983年出生, 2005年毕业于贵州民族大学法学专业, 2009年成为执业律师,现为湖南湘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兼职仲裁员、湖南省法律援助律师库律师、湖南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服务人才库成员。擅长处理民商事争议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刑事案件及非诉业务等。在湖南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中多次被湖南省法律援助中心评为“优秀办案律师”、“优秀案件承办律师”。
典型案例:在黄某故意杀人案(二审)担任辩护人,该案由一审的死刑缓期执行改判无期徒刑;在朱某故意伤害案(一审)担任辩护人,检察院起诉时建议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有期徒刑十年以上),一审判决改变罪名为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代理的缪某、蒋某与被申请人湖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两案的二审及执行阶段,二审判决维持原判,两案经法院执行均回款。